http://www.sznews.com 2008-07-28 14:07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惩戒:6个层面予以处罚
如何才能确保目前尚处在征询意见阶段的保险人员从业准则落到实处呢?记者了解到,对违反“行规”的保险从业人员,准则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罚则,具体来讲,将包括6个层面:(1)协会警告;(2)业内谴责;(3)行业通报;(4)公开谴责(媒体曝光);(5)提请监管处罚;(6)从业禁止。其中,凡是被行业通报和公开谴责的人员,将遭受最严厉的惩戒——“行业禁止”,各保险机构均不得再行录用。
那么,从业人员的哪些行为可能导致被“行业通报”和“公开谴责”呢?记者获悉,导致行业通报的情形主要有十条,包括“代签名”、“代体检”、“伪造客户回访记录”等。而遭受公开谴责的情形主要是两条,一是严重损害保险业形象,二是严重损害投保人利益。据悉,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诚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反应:部分保险代理人称“严了”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截至去年底,深圳已有将近8万名保险代理人。面对即将从业准则的多项罚则,深圳保险代理人又是如何应对呢?昨日,记者对数位营销员进行了电话采访。
“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某国有寿险公司的代理人李小姐告诉记者,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规定差不多,既然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要求的,自然“没感觉”。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代理人表示相比以前今后的管理和面临的规则更为严格。一股份制公司的代理人王先生对代签名可能遭市场禁入这一条很紧张。“‘代签名’在过去非常普遍,今后不知道应该咋处理?”
但不少市民则对准则的实施充满期待。市民吴女士对保险行业较为关注,她说,深圳保险业的总体状况良好,但不排除有一些保险代理人为了冲业绩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其中不如实告知客户购买保险所面临的风险,代客户签名则较为常见。她认为,准则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对保护广大投保人的权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来源: 深圳晚报 编辑: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