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7-22 08:4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交通事故救助办法实施虽已超过百日,但大部分受害者都不知救助基金该如何申请。图为一起事故的受害者家属正为负担不起的治疗费用发愁落泪。本报记者何俊摄
交通事故救助办法实施超百日,暂无一位受害者获得相关基金帮助
交警局:“运作还需一段时间”
本报讯(记者/杨磊)多年来,发生在深圳的道路交通事故不仅仅给受害者造成身体的损伤,精神的折磨,还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有鉴于此,不少人大代表和市民一直在呼吁出台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相关法律法规。
2008年4月1日,《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众人的期盼中正式发布实施。
然而,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获悉,尽管《办法》实施接近4个月,但深圳没有一位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得救助,为配合《办法》实施而设立的救助基金也没有支出一分钱。
来源: 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编辑: 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