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7-16 09:01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庭审直击
被告辩称款项都花在公务应酬上
昨日在法庭上,43岁的赵野当庭称检察机关指控其贪污、受贿“是个误会”,因为涉案的款项没有一分钱进了自己的荷包,都花在公务应酬上。
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当庭指出,赵野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多次侵吞国家公款,并且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赵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
赵野则表示,检察机关指控其贪污受贿“是个误会”。当时单位设立小金库主要是用于了一些不方便报销的应酬开支,并没有钱流入他个人的口袋,。比如第一次的20万,是报销了他在香港上学的13万学费和在英国进修的7万元;第三次分得的9万,也是为了招标的应酬而花掉了。
赵野还称,张某所付的“好处费”,绝大部分为拓展业务送给了相关的人士,还有10万港币是他参与招标的酬劳,这也是业内的“常规作法”,并不是受贿。秦某所送的60余万红利,赵野则称他完全不知情。秦送的价值数万元的手表,赵野认为这是“人情往来”,因为他把自己1万元左右的表也送给了秦。
来源: 晶报 编辑: 邓越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