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7-09 18:0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经营企业:公交钟设置合法不应拆除
6月底,深圳市日东红广告公司总经理陈卫涛向记者投诉称,该公司建造公交钟有城管和交通部门的文件批复,公交钟属于市政设施不应该被拆除。据陈卫涛介绍,1999年9月,深展巴士有限公司拿到了原深圳市运输局“同意建造作为公交候车亭配套的站牌灯箱和钟牌”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钟牌的两个版面总量的20%由运输局作为公益广告使用,余下的80%由巴士公司经营”;2000年3月,深展巴士又获得了深圳市城管办“同意在候车亭配套设置站牌、钟牌”的批复。随后,深展巴士公司和日东红广告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由日东红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维护公交站牌、钟牌。
“城管局说我们设置公交钟‘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属于未经审批的违法户外广告设置’,但事实上,公交站牌、钟牌的设置,是经过交通、城管等部门同意的,我们保存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而且,如果说钟牌的设置违反了有关规定,那为什么和钟牌一起批复的站牌就不用拆除?钟牌的设置违法,站牌的设置就合法吗?”陈卫涛认为,公交站牌、钟牌作为候车亭的配套设施,属于市政设施,不应该被拆除,深圳市城管局强行拆除公交钟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我们和深圳市交通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站牌、钟牌的使用期限为建成后的8年,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站牌、钟牌没到使用年限。”陈卫涛强调,在钟牌的经营上,企业到目前为止都在投入,虽然当初的文件说钟牌80%的版面可以用来经营,“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做的都是公益广告,没有从钟牌广告上获得任何收益,钟牌被强行拆除,让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
来源: 编辑: 罗秋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