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负责人称:10日为大限是误传
深圳新闻网讯 昨天(9日),市府办公厅向各区政府、市府各直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出租住房的清退工作。据悉,具体的清退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下发执行。针对今日为清退限期的说法,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是误传,11月20日才是真正的限期。
清退工作四步走
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吕锐锋副市长为组长的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逾期未退回或搬出住房的租户或非法占有人,市监察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市公安局协助政策性出租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对非法占有人进行处理。
根据清退工作通知规定,这次清退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一、11月5日前,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将不符合规定的租户及非法占有人名单上报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向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租户及非法占有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在11月20日前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非法占有的住房;三、11月20日前未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非法占有的住房,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将名单上报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对11月20日仍未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非法占有的住房的租户或非法占有人,由监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退房通知打了提前量
据了解,市国土房产局下属的深圳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已在10月底前向所有已购房租户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退回政策性出租住房。退房通知发出后,每天退租人员不断。
市政府通知上的限期是11月20日,而贴在租户门上的通知则说要在11月10日前办理退房手续。“最后限期”为什么不一样?市国土房产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11月20日才是市政府清退方案的期限,国土房产部门考虑到清退工作的复杂性,所以对公务员违规转租者的通知上写了11月10日,以念“紧箍咒”,不然难以完成市里交代的任务。(记者 欧东勇 通讯员 虞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