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回来的和没回来的
2007年6月5日加拿大法庭将就前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主任、涉嫌在中国诈骗巨额公款后于2004年底隐藏温哥华的高山案第一阶段“滥用司法程序”部分作出最终裁决,并决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高山一家移民资格”的聆讯。
2007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赖昌星引渡后不会被判死刑,不会成为引渡外逃疑犯、特别是贪官的惯例。
2007年5月1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潜逃日本三年之久的辽宁省大连市原国企总经理袁同顺从日本引渡回国,这是中日两国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开展的首例引渡案件。
2007年5月2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证实,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从4月19日开始,赖全天24小时都可以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在此之前,加移民暨难民局只允许赖昌星每天中午12时至晚上9时半才能离开向当局登记的住所。不过,赖昌星每周三仍要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处亲自报到。
2007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干以胜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说,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
2004年2月美国政府与潜逃美国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达成辩诉交易协议:如果余在中国被起诉,被判刑不超过12年有期徒刑,不处以极刑。4月16日,余振东被押送回北京;2005年8月16日,江门中院开庭审理余振东案,美方派人旁听,余全盘认罪。2006年3月,江门中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记者 周云 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