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可提供学位约9.4万个,比去年增加约4000个
深圳新闻网讯 今秋,深圳全市小学一年级可提供学位约9.4万个,比去年增长4.4%。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4月20日至4月22日,年满六周岁(200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符合小学一年级入读条件的深圳适龄儿童,可到所属地段内小学申报学位。针对往年出现家长“排长队”的情况,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排名不分先后。
仍继续执行“1+5”文件
日前,市教育局局长张宝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圳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今年仍继续刚性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1+5”文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据了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为,年满六周岁(200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张宝泉介绍,今年秋季,深圳全市小学一年级可提供学位约9.4万个(其中:公办5.3万个,占56.38%;民办4.1万个,占43.62%),比去年增加约4000人,增长4.4%。考虑到“1+5”文件的实施,以及公办小学计划一般是按45人/班,实际招生可能会达到50人/班等情况,预计基本可以满足小学学位需求。

4月20日起接受申报
从本月26日开始至4月19日,深圳市、区全面推进招生宣传工作,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3月30日以前,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需面向社会公示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主要信息。
4月20日至4月22日为学位申请时间,各小学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学校设立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天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统一规定。
市教育局提醒有关家长: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排名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请符合深圳入读适龄儿童的家长在此前准备好所需的有关材料。
6月13日公布新生名单
4月23日至6月8日为学位安排阶段。届时,按照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统筹安排学位。区教育局和学校应根据学位情况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6月8日至6月13日为检查核准阶段。6月11日前,市、区教育局检查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区属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的拟录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核对后报送市局基础教育处。市、区教育局将对拟录新生材料进行核查、抽查。6月13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6月14日至18日,各小学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示。(记者 丁光莹 实习生 张春艳)